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中心支公司,郝某,郝某某,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陕7102民初344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西安铁路运输法院 |
内容 |
郝某、郝某某: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中心支公司诉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及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陕7102民初34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