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某,史某, 徐州金翔杆塔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382民初366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史某:本院受理原告刘某诉你及徐州金翔杆塔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382民初366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