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林某某,华某某,张某某,林某某,张某某,徐某某, 宁强旭光佳宇矿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327民初2775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宁强旭光佳宇矿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7266641158719):本院受理原告林某某、华某某、张某某、林某某、张某某诉宁强旭光佳宇矿业有限公司、徐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327民初277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