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 苏州隽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破产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行政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根据刘**的申请于2021年11月15日裁定受理苏州隽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已指定江苏尚韬律师事务所担任苏州隽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苏州隽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月24日止向苏州隽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1幢901;联系人:汪丽瑶 18325385929、王宇成 15850695725)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债权所产生的费用。苏州隽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苏州隽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2年2月10日下午13时30分在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地点:苏州市高新区科秀路8号)现场召开或非现场召开,最终方式具体联系管理人。请各位债权人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如系法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系自然人,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 |
刊登日期 |
2021-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