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廖某某,孙某某,林某某,王某某,广东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广宁县水利局, 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科工建设有限公司广宁县广业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南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粤1223民初1034号
案由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人民法院
内容
林某某: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南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廖某某诉被告深圳市科工建设有限公司、孙某某、林某某、王某某、广东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广宁县水利局、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宁县广业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1223民初10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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