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廖某某,孙某某,林某某,王某某,广东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广宁县水利局, 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科工建设有限公司 ,广宁县广业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南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1223民初1034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林某某: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南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廖某某诉被告深圳市科工建设有限公司、孙某某、林某某、王某某、广东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广宁县水利局、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宁县广业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1223民初10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