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南宁万捷马电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广西南宁万捷马电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费》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天目湖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