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深圳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比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西安比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深圳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判决:一、被告西安比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起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4169736号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二、被告西安比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60000元(含合理维权费用);三、被告西安比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起七日内,在其网站首页https://www.biz178.com发布声明为原告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消除影响,发布声明持续时间至少为48小时(消除影响的内容须经法院审核);四、驳回原告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请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庭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