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严某某, 常熟市南方啄木鸟服饰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苏0581民初16500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严某某:本院受理(2021)苏0581民初16500号原告常熟市南方啄木鸟服饰有限公司与被告严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判令被告支付款项223525元。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下午1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