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锦凤,吴锦琼,吴锦强,秦鸣,吴小燕,秦炳权,吴锦瑜,冯秀霞,汤瑞铿,吴子俊, 广州珠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2019)粤0104民初41528号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锦瑜:吴锦凤、吴锦琼、吴锦强、秦鸣、吴小燕、秦炳权与广州珠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冯秀霞、吴锦瑜、汤瑞铿、吴子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吴锦凤、吴锦琼、吴锦强、秦鸣、吴小燕、秦炳权不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19)粤0104民初4152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定于2022年2月23日上午9时15分-上午10时在第78法庭(新大楼三楼东区)开庭。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九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