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向鑫,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 ,江西江龙集团煜欣汽运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粤5102民初1254号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向鑫、江西江龙集团煜欣汽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与被告向鑫、江西江龙集团煜欣汽运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案号列(2021)粤5102民初125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的2022年2月10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