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东阳市兴邦化学有限公司 ,河北宣蒙化工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783民初8245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河北宣蒙化工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东阳市兴邦化学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北宣蒙化工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783民初8245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