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贺香兰,李平瑞,胡艳珊,胡佳,龙亚庆,陈德超,李庚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赵来文,陈四平,张富军,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支公司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
内容
龙亚庆:我院受理原告贺香兰、李平瑞、胡艳珊、胡佳诉你及陈德超、李庚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赵来文、陈四平、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支公司、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张富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2022年1月5日9时整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刊登日期
2021-10-1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