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碧珠,杨铭彬,张世鹏,戴志挺,唐莉,林泽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公司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市从化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粤5281民初3088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铭彬、张世鹏、戴志挺:原告周碧珠与被告杨铭彬、张世鹏、戴志挺、唐莉、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市从化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一、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市从化支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120000元;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公司在交强险无责任限额内和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279636.7元;三、被告林泽强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揭阳中心支公司赔偿不足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四、杨铭彬、张世鹏、戴志挺、唐莉对保险公司赔偿不足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五、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5281民初3088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15日和31日内。并定于2022年1月25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