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娜, 广州碧花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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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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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娜:本院受理原告广州碧花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分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它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举证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2月30日14时30分在本院四楼第二审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