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苏红星,CAO,HONG,LOAN,苏文浩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浙0825民初1450号 |
案由 |
抚养费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CAO HONG LOAN(中文名:高红鸾):本院受理原告苏红星与被告CAO HONG LOAN(中文名:高红鸾)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825民初145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1、准予苏红星与CAO HONG LOAN离婚;2、婚生子苏文浩(2016年8月19日出生)由CAO HONG LOAN抚养,苏红星自本判决生效次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直至婚生子成年,款于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案件受理费300元,由苏红星负担(已预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9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未领取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