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厦门猫村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 ,福建猫村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福建人从众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厦门猫村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猫村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福建人从众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猫村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猫村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其它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4月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