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冯亮天,徐安妮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粤0111民初3632号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内容
徐安妮:本院受理原告冯亮天与被告徐安妮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11民初36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准予冯亮天与徐安妮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冯亮天、徐安妮各负担150元。(冯亮天已预交受理费300元,徐安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冯亮天直接支付受理费150元)。你需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前往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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