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湛江央艺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李某某,李某某, 湛江华美医疗美容医院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湛江市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湛江央艺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李某某、李某某:本院受理原告湛江华美医疗美容医院诉被告湛江央艺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李某某、李某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告知、开庭传票、追加当事人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2年3月15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