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叶培荣,蔡春梅,叶芹珍,蔡敏新,逯群群,蔡金新,黄莹, 广东丰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和平县罗营口水电有限公司 ,河源长鸿房地产有限公司 ,河源康荣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长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河源晟睿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长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 ,龙川县泰源实业有限公司 ,龙川县腾宇实业有限公司 ,东源县泰先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鹏鹄实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1602民初481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河源晟睿商务管理有限公司、广东长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河源长鸿房地产有限公司、东源县泰先实业有限公司、和平县罗营口水电有限公司、龙川县泰源实业有限公司、广东长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鹏鹄实业有限公司、广东丰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源康荣实业有限公司、龙川县腾宇实业有限公司、叶培荣、蔡春梅、叶芹珍、蔡敏新、逯群群、蔡金新、黄莹: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1602民初4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