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朱某某,严某某,刘某某,牟某,陈某某,刘某某,胡某某, 汇源集团有限公司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濠吉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川01民初6968号
案由
股东出资纠纷
公告人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朱某某、严某某:本院受理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诉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濠吉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汇源集团有限公司、刘某某、牟某、你们、陈某某、刘某某、胡某某股东出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川01民初6968号案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21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东区第十一法庭(成都市金牛区花牌坊街2号附20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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