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汕头市宇邦日用品有限公司中汉(贵州)口腔用品有限公司广州中汉口腔用品有限公司广东华南通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澄海分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粤05民初1224号
案由
侵害商标权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广东华南通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澄海分公司(负责人:翁泽辉):本院受理原告汕头市宇邦日用品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中汉口腔用品有限公司、中汉(贵州)口腔用品有限公司及你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05民初1224号,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2月10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1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09-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