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钱某,赵某某,薛某, 苏州工业园区红星美凯龙家居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591民初7199号 |
案由 |
定作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某某、薛某:原告钱某与被告赵某某、薛某、苏州工业园区红星美凯龙家居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591民初71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