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苏航, 中尚商业保理(广州)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93民初7144号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苏航:本院受理的(2021)川0193民初7144号原告中尚商业保理(广州)有限公司与被告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47566.67元及资金占用费(以47566.67元为基数,自2021年9月11日起按年利率15.4%标准计算至该款项付清之日止);2.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计收708元、公告费260元,由被告你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