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某某,谢某某, 成都长富混凝土有限公司 ,成都市鑫文武劳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16执异244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成都市鑫文武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成都长富混凝土有限公司(已注销)与被执行人成都市鑫文武劳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李某某、谢某某向本院提出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川0116执异244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刊登日期 |
2021-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