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高某,许某,高某某,陆某,高某,黄某, 张家港市南丰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伊翱(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582民初4704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伊翱(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某、许某:本院受理原告张家港市南丰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方与高某某、陆某、高某、黄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苏0582民初47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