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储某,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282民初4662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储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储某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82民初46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