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岩, 郑州盛金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游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803民初724号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郑州盛金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王岩: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游支公司诉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803民初7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王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游支公司保险金损失136533.6元;二、驳回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游支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行政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