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博乐纺织品公司, 建德市博乐纺织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破产文书 |
案号 |
(2020)浙0182破6号之一 |
案由 |
共有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2020年4月13日,本院根据债务人建德市博乐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乐纺织品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截至博乐纺织品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共有10户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总额2,911,832.71元,管理人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后,确认债权9笔,确认债权总额2,772,479.21元(其中税款优先债权1笔,确认债权金额为3048.7元;普通债权8笔,确认债权2,769,430.51元),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经两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人、债务人未对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所列其他债权提出异议。据此,本院根据管理人的申请作出(2020)浙0182破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对上述无争议债权予以确认。另查明,管理人履职过程中拍卖了博乐纺织品公司所有的、登记在案外人名下的车牌号为浙DR47D2奥迪牌小型客车并归集银行账户存款等合计人民币127,299.52元外,未发现债务人有其他可供分配的财产。本院认为,债务人博乐纺织品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宣告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12月14日裁定宣告建德市博乐纺织品有限公司破产。 |
刊登日期 |
2021-1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