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某,黄某某, 蓝天环保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健鹏健身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106民初7626号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杭州健鹏健身管理有限公司、黄某健:本院受理的原告蓝天环保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杭州健鹏健身管理有限公司、黄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浙0106民初76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