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肇庆市汇昌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金华市欧艺贸易有限公司 ,金华市瑞美玩具厂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金华市欧艺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肇庆市汇昌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诉你及被告金华市瑞美玩具厂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其它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2月15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