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超,王学朋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482民初177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学朋:本院受理(2021)浙0482民初1771号原告王超与被告王学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482民初177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