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正兵,蒋荣林, 常熟市卡曼假日酒店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苏0581民初11710号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常熟市卡曼假日酒店有限公司、张正兵:本院受理(2021)苏0581民初11710号蒋荣林与常熟市卡曼假日酒店有限公司、张正兵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请求判令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欠款330000元、违约金33000元,合计363000元;2、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清单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