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邓某某, 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广州)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更正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报于2021年11月18日刊登在G52版原告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广州)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诉被告邓某某物业服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中,其中受送达人“郑家秀”,应更正为“邓某某”,特此更正。 |
刊登日期 |
2021-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