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邓某某, 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广州)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公告类型
更正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内容
本报于2021年11月18日刊登在G52版原告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广州)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诉被告邓某某物业服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中,其中受送达人“郑家秀”,应更正为“邓某某”,特此更正。
刊登日期
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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