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张晓梅,孟凡浩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苏0508民初8943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内容
孟凡浩:本院受理(2021)苏0508民初8943号原告张晓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转为普通程序,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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