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仁朱, 苏州云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粤14民初383号 |
案由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仁朱公民:本院受理(2021)粤14民初383号原告苏州云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刘仁朱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并定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第四个工作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本案由审判员张孟棋、黄莉芬、罗锡芳组成合议庭,书记员由朱红珍担任记录。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将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