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郑丽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苏0508民初5186号
案由
信用卡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内容
郑丽华: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与被告郑丽华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08民初51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郑丽华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信用卡透支本金94660.89元、利息12014.53元(上述利息暂计算至2021年4月8日,自2021年4月9日起利息以未还本金94660.89元为基数按信用卡领用合约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驳回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0-3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