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彭燕, 苏州博睿精思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509民初10040号 |
案由 |
劳动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苏州博睿精思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彭燕与被告苏州博睿精思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苏0509民初1004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