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海波,周麒,裴伟茗,郭金文, 成华区栖南森林木业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川0108民初6711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海波:本院受理原告成华区栖南森林木业与被告周麒、裴伟茗、你、郭金文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裴伟茗、郭金文就(2021)川0108民初671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