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倩,杨文,刘莉, 杭州友客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17民初212号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杭州友客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杨文:本院受理原告吴倩与被告刘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川0117民初2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