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宁波金海湾游艇制造有限公司 ,宁波弘敏铝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破产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行政 |
公告人 |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2020年4月2日,本院根据宁波弘敏铝业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宁波金海湾游艇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宁波金海湾游艇制造有限公司资产处置所得为38904000元,负债合计47768496.59元。本院认为,宁波金海湾游艇制造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12月14日裁定宣告宁波金海湾游艇制造有限公司破产。 |
刊登日期 |
2021-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