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罗丹,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07民初4482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罗丹:本院受理的(2021)川0107民初4482号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与被告你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理赔74271.29元;二、被告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自2019年7月16日起,以尚欠理赔款与逾期保费之和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业间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一倍计算至全部款项结清之日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观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