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廖长蓉,吕世泽,吕廖伟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16民初4651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吕世泽:本院受理原告廖长蓉与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116民初46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准许原告和被告你离婚;二、婚生子吕廖伟随原告共同生活,被告你自2021年11月起,每月25日前支付婚生子吕廖伟生活费1000元,教育费、医疗费凭票由原告与被告你各承担一半,上述费用支付至吕廖伟独立生活时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