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方英,范旭, 成都杜锦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民终6769号 |
案由 |
居间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范旭: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方英与被上诉人成都杜锦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你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2021)川01民终676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625元,由上诉人方英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