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俞磊, 四川启惠融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川0107民初25410号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四川启惠融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川0107民初25410号原告俞磊与被告你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一、被告偿还原告欠款7000元及每月利息60元;二、被告支付原告经济损失7000元;三、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