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苏洁,陈佳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80民初3772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佳:本院受理原告苏洁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180民初377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准予原告与被告你离婚。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30元、公告费560元,均由原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