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印小龙,苗茜,魏博,谢海英,冠城分社, 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 ,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冠城分社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0)川0104民初3号 |
案由 |
旅游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魏博、谢海英:本院受理的(2020)川0104民初3号原告印小龙、苗茜与被告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冠城分社、第三人你们旅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