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崔淼,余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07民初1897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余斌:本院受理原告崔淼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107民初189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元、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借款本金1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5月6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并承担诉讼费、公告费。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