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永明,第三人-黄战勇,唐中全, 四川京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泓昌嘉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成都田上田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成都中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川0191民初20368号 |
案由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成都中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京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川0191民初20368号原告成都田上田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吴永明与被告成都泓昌嘉泰房地产有限公司、第三人黄战勇、唐中全、你们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偿还121231467元等。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你们与本案审理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追加当事人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简易程序审理案件通知书、开庭传票、不履行生效裁判司法风险告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发表陈述意见的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一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