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虞直林,西安分公司, 城城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城城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陕0104民初7101号
案由
其他民事
公告人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内容
城城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城城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虞直林与你房屋租赁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陕0104民初71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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