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虞直林,西安分公司, 城城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 ,城城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陕0104民初7101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城城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城城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虞直林与你房屋租赁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陕0104民初71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