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代友,蒋多,邬伟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16民初5178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蒋多、邬伟:本院受理原告李代友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川0116民初51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西航港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取判决书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